(1)中毒和窒息—苯;
火灾、其他爆炸—苯;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高处作业、罐内抛光;
其他伤害—尘毒。
(2)承担作业任务的作业单位安排在现场进行作业组织、指挥的最高负责人,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1.熟悉作业内容、作业危害、安全措施要求,参与作业现场环境条件、安全措施的检查确认。
2.取得有效的作业许可证。
3.确保作业人员、监护人具有作业资格。
4.确保工器具符合安全标准、规范,配备充分、适用的安全防护、救生用品。
5.对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3)隔离—切断连接管道、关阀门并于被隔离设备侧加装盲板。
吹扫、置换—使用惰性气体吹扫置换,考虑到苯蒸气的相对密度,氮气的进口设置在空间顶部,苯蒸气出口设置在空间底部,并于底部增设气体取样点。
通风换气—自然通风、强制送风,将内部惰性气体置换干净。
气体分析—进行气体取样分析,保证苯蒸气的密度小于0.2%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
1.擅自变更喷涂料,导致罐内VOC含量过高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便携式探测器多次告警仍未叫停作业,导致发生多人死亡的恶劣事故。
3.临时用电线缆绝缘层破损未及时修复,存在安全隐患(潜在点火源)。
4.焊机和鼓风机共用配电柜,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存在安全隐患(电击、电伤)。
5.项目负责人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要求及时整改。
6.暂停作业超过1.0h,未重新进行气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