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工艺危险主要有:
(1)光气为剧毒气体,在储运、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后,易造成大面积污染、中毒事故。
(2)异氰酸甲酯为易燃、剧毒性液体,有中毒、火灾危险性。
(3)反应介质具有燃爆危险性。
(4)副产物氯化氢具有腐蚀性,易造成设备和管线泄漏,使人员发生中毒事故。
采用的安全控制措施有:
(1)事故紧急切断阀。
(2)紧急冷却系统。
(3)反应釜温度、压力报警联锁。
(4)局部排风设施。
(5)有毒气体回收及处理系统。
(6)自动泄压装置。
(7)自动氨或碱液喷淋装置。
(8)光气、氯气、一氧化碳监测及超限报警。
(9)双电源供电。
2.实现工艺本质安全的策略有:
(1)选用安全无毒的物料或减少危险物料的使用量。
(2)采用更加先进安全可靠的技术路线。
(3)考虑工艺设计中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措施。
3.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不应该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的适用范围。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
(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10)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4.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有:
(1)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3)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易燃液体蒸气,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
(4)保障配备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的完好和方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