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就价款等投标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事件2中:
(1)新增基础土方开挖工程量4000m3,超过招标工程量24000m3的10%,超过部分综合单价应按原综合单价的0.9倍计算。新增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的工程费用为:
24000 ×10%×45+(4000-24000×10%)×45×0.9=17.28(万元)。
(2)相应的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合计为17.28 ×20%=3.456(万元)。
3.事件3中:
(1)索赔人员窝工损失成立。理由:建设单位的责任。
索赔设备闲置损失成立。理由:建设单位的责任。
索赔施工管理费不成立。理由:管理费已包含在土方开挖工程综合单价费用中。
(2)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索赔费用:50 ×3000+200×200=19(万元)。
4.(1)应纳入结算的费用项目有:基础土方开挖工程费用,措施费、规费和税金,批准的索赔费用。
(2)应结算的费用:45 ×24000/10000+17.28+20+3.456+19=167.7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