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事件1: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酬金比中标价降低10万元的补充协议不妥。
理由:体育局和招标代理公司应该按合同约定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事件2:“3月1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3月5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妥。
理由: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经招标代理公司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不妥。
理由: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事件3:“将招标控制价由8000万元降为7500万元,同时为了保障工程质量,规定最低报价不得低于6500万元”不妥。
理由:《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问题2:
(1)总承包服务费计算错误。理由:应为250000X 5%+200000×1%= 14500元
(2)其他项目清单合计价错误。理由:应为100000+250000+50000+14500=414500元
问题3:
正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问题4:
C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属于无效标;
D施工单位: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属于细微偏差,属于有效标; .
E施工单位: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可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属重大偏差,属于无效标;
F施工单位:报价漏项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属于有效标。
问题5:
“7月1日评标结束,评称委员会向业主提交评标报告并确定施工单位D作为中标候选人,业主于7月2日向施工单位D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施工单位D向建设单位提交1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妥。理由: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