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不妥,应在招标文件中提出。
(2)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不妥,应出现在招标文件中。
(3)应在近三年获得两项以上本市优质工程奖不妥当,这是对潜在投标人的歧视限制条件。
【2】 (1)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函不妥,可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
(2)各施工单位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登记签收不妥,可能泄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等信息。
【3】 (1)A 投标人:工期=4+10+6=20 月;报价=420+1000+800=2220(万元)
因工期超过 18 个月,投标文件无效。
(2)B 投标人:工期=3+9+6-2=16 月;报价=390+1080+960=2430(万元),投标文件有效。
(3)C 投标人:工期=3+10+5-3=15 月;报价=420+1100+1000=2520(万元),投标文件有效。
(4)D 投标人:工期=4+9+5-1=17 月;报价=480+1040+1000=2520(万元),投标文件有效。
(5)E 投标人:工期=4+10+6-2=18 月;报价=400+830+850=2080(万元)
E 的报价最低,B 的报价次低,两者之差=(2430-2080)/2430=14.4%小于 15%,投标文件有效。
【4】 (1)B 投标人:2430-(18-16)×40-10-20=2320(万元)
(2)C 投标人:2520-(18-15)×40-10-15-30=2345(万元)
(3)D 投标人:2520-(18-17)×40-10-15-20=2435(万元)
(4)E 投标人:2080-(18-18)×40-10-15=2055(万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E 投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B 投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 C 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