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标号法计算如下: (4分)

关键路线:①→③→⑤→⑥,计算工期为390天,按此计划该工程可以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 (4分)
2.事件(1):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工作A的延期没有超过其总时差;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风险范畴。 (2分)
事件(2):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坍塌属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有误,应由承包商承担该风险。 (2分)
事件(3):能获得工期补偿,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可抗力的工期风险;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为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应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费用损失。 (2分)
事件(4):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2分)
事件(5):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该工程师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风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分)
3.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延期补偿为30天,因为考虑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或风险的事件:
(1)工作A延长10天;
(2)工作C延长10天;
(3)工作E延长30天,新的计算工期为420天,420-390=30(天)。 (4分)
4.施工单位应得到10天的租金补偿,补偿费用为10天×1500元/天=1.5万元,因为工作A的延长导致该租赁机械在现场的滞留时间增加10天,工作B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