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工期控制的角度,先施工工作J,后施工工作F较合理。因为根据约束条件,可有两个备选方案:方案1是先工作J后工作F计算的工期为21天;方案2是先工作F后工作J计算的工期为22天,方案1较合理。
调整结果绘制成新网络图,如图2所示。

调整后的关键线路有两条,关键工作有:A、E、F、G、H、I、J,工期为21天。
2.由于工作I的时间延误,使工作J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3天,由于是关键工作,则该工程的总工期将为21+3=24(天);综合费用增加:500×3+700×3=3600(元)。
3.工作J已经推迟3天情况后从经济角度:
①首先压缩G工作1天,
增加的综合费用变为500×3+400+700×2=3300(元)
②其次再同时压缩G工作和C工作各1天,
增加的综合费用变为500×3+400×2+200+700=3200(元)
③由于压缩H工作1天增加的费用750元大于延长1天罚款700元,从经济角度考虑,不再压缩。
结论:压缩G工作2天;压缩C工作1天,总工期22天,增加的综合费用为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