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中所称的“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除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外,其他负责人都应当按照“( )”的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