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不妥之处一:招标代理机构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发出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 2022年 9 月 20 日。
正确做法: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20天。
不妥之处二:招标代理机构随即电话通知了所有的投标人。
正确做法: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的,应由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意向者。
问题二:(1).预付款M=中标价×11%=12941×11%=1423.51万元;
(2).M公司可采取的措施有:①.发函催告建设单位支付预付款;②.建设单位在接到催告函后7天仍未支付的,从第8天开始M公司可以暂停施工;③:M公司计算相应费用,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应的费用及利润索赔;④.M公司也可视情况解除建设施工合同。
问题三:M公司委派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要求:
理由:二级建造师可以在中、小型工程项目上执业:
问题四:还应遵循的依据有:
(1).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量;
(2).企业定额(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
(3).劳务分包合同及其他分包合同;
(4).施工设计及施工方案。
问题五:B公司的做法不能成立:
理由:B公司分包工程在竣工以后没有及时交付给M公司(交付前),而且由于B公司的原因造成了装饰装修的损坏,属于B公司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所以三万元费用由B公司自己承担,或者在分包工程款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