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未必为实吗?
本题材料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得出了“眼见未必为实”的结论。但是,其推理过程和论证方式存在诸多不妥之处。
第一,“事物表象不等于事物真相”不能推出“眼见未必为实”这一结论,这是因为“虚与实”不能等同于“表象与真相”,该论证有混淆概念的嫌疑,而且事物表象不等于事物真相并不意味着表象一定不是真相,虽然某些表象可能与真相有一些差距,但表象可以与真相一致,我们亲眼所见有可能就是真相。
第二,人们看到“旭日东升、夕阳西下”便认为太阳是绕着地球转的,这是受当时的科技条件的限制,人们以静止的地球为参照所作出的理解,这表明当时人们的认识不全面,并不能代表所见现象不真实。本题材料列举的仅仅是个别事例,不能合理得出“眼见未必为实”的结论。
第三,“人们只看到了房子的‘有’(有形的结构),但人们没看到‘无’(房子中无形的空间)才有实际效用”,这里的“实际效用”不等于“实”,这是两个不同概念,“实际效用”指的是物品的功能与作用,而“眼见为实”的“实”是指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以老子的观点为例证来说明“眼见未必为实”。未免有失偏颇。
第四,“韩非解释时举例说,父母和子女因为感情深厚而不讲礼节,可见讲究礼节是感情不深的表现”,父母和子女特殊的亲子关系不能简单应用于所有的人际关系之中,讲究礼节并非是评价感情深厚与否的标准,在人际交往中适当地讲究礼节是对他人的尊重,也并不意味着感情不深,因此,此处论证也不妥。
总而言之,本题材料在概念、论据和论证过程等诸多方面存在不妥之处,要想得出“眼见未必为实”这一结论,还需要更加严谨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