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代表垫层区,B代表过渡区,C代表主堆石区。
2.
(1)不妥之处1:项目法人直接指定围堰工程由分包人乙实施。
理由:项目法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项目法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工程技术、进度的要求,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
(2)不妥之处2:项目法人同意承包人甲提出将混凝土面板浇筑分包给分包人丙实施的要求。
理由: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混凝土面板浇筑作为该新建水库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故不得进行工程分包。
(3)不妥之处3:协议中要求承包人甲对两个分包人的行为向项目法人负全部责任。
理由: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案例中的指定分包人乙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甲将混凝土面板浇筑分包给分包人丙实施的要求属于违法分包。
3.
养护是保证混凝土强度增长,不发生开裂的必要措施,通常采用洒水养护或安管喷雾。养护时间与浇筑结构特征和水泥发热特性有关,正常养护 28天,有时更长。对于已经拆模的混凝土表面,应用草垫、锯末或保温板等覆盖,也可以采用化学防护膜进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