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错误之处:
招标文件发售期只有4 天。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距开标时间只有12 天。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时间只有18 天。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一致。
理由: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 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一般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发出,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编制的除外。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20 日。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2.
错误之处:
导流洞标段资质要求错误。
理由:二级企业只能承担规模范围为洞径小于8m 且长度小于1000m 水工隧洞(或本标段资质应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
检查单位发现的问题中,(1)属于借用他人资质(或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2)属于违法分包。
理由:承包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负责人中部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认定为出借或借用他人资质承揽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的,认定为违法分包。
4. 必须属于本单位人员的是: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