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有: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暂估价。
2.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的预付款为2800×10%=280万元,预付款保函额度应与预付款相等,故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的预付款保函额度为280万元。
3.甲公司应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 7d 内向乙公司支付预付款,故甲公司支付预付款的最后期限是2020年3月8日。
4.乙公司项目目标成本=2800÷(1+9%)×(1-2%)=2517.43(万元)
该工程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
5.乙公司与丙公司做法属于违法分包,理由: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属于违法分包。
6.宿舍楼存在质量问题,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修复后于2021年6月20日通过了甲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故工期延误31天,应承担的违约金为:2×31=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