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额外费用的增加;
②索赔不成立,现场管理费应以新直接费的对应费率计算,不应按天索赔;
③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模架垂直提升安装费用的增加;
④索赔成立,因为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第十联支架费用的增加;
⑤索赔不成立,方案变更后并未造成额外的模架摊销费用增加。
2.(1)型钢—C,卸落装置—D,贝雷片—B。
(2)确定卸落装置的型式的因素:支架的形式;结构形式、跨度;承受的荷载大小。
3.施工预拱度应考虑下列因素:模板、支架承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的挤压和卸落装置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支架地基在受载后的沉降变形。
4.不正确,搭设的支架高度大于8m,所以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所以正确的程序是: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