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供电及火灾报警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1)双电源的切换控制箱安装在一层低压配电室,不符合规范要求。
(2)在供电回路上设置剩余电流电气火灾探测器,实现电流故障动作保护和过载保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3)12只感烟探测器被屏蔽和1只防火阀模块故障,不符合规范要求。
(4)切断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接,控制器无异常显示,不符合规范要求。
(5)测试8只感烟探测器,6只正常报警,2只不报警,试验过程中控制器出现重启现象,继续试验报警功能,控制器关机,不符合规范要求。
(6)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了同时启动5个排烟阀和5个送风阀的控制信号,控制器显示了3个排烟阀和5个送风阀的开启反馈信号,不符合规范要求。
2.导致排烟阀未反馈开启信号的原因有:
(1)排烟阀本身故障。
(2)排烟阀与控制器之间线路故障。
(3)排烟阀信号输入模块故障。
3.三个气体灭火防护区的气体灭火联动控制功能:
(1)A防护区正常。
原因:A防护区的气体灭火联动控制启停均符合要求,且停止后无电压输出。
(2)B防护区不正常。
原因:B防火区内一只手动报警按钮作为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内的火灾声光警报器,不应启动气体灭火系统。
(3)C防护区不正常。
原因:按下相对应的停止按钮后,不应再延时喷射,应能停止启动,即控制器启动输出端电压应为0V。
4.维保人员对配电室气体灭火系统驱动气体管道维修的做法不正确。
原因:根据《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第5.5.4条,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