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Ⅰ采区3102煤层掘进工作面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1)机械伤害;(2)触电;(3)放炮;(4)冒顶片帮;(5)透水;(6)瓦斯爆炸;(7)中毒和窒息;(8)火灾;(9)其他爆炸。
2.J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未落实;
(3)疏于安全教育培训;
(4)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缺失;
(5)没有现场安全检查和矿井管理错误;
(6)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8)未建立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9)设备设施缺乏维护、保养、检测和维修。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通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升井;
(2)停止井下一切生产活动,停止送电;
(3)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集结待命;
(4)向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煤监、安监、消防、卫生部门报告
(5)加强通风,排放瓦斯;
(6)加强瓦斯检查与检测;
(7)防止明火、电火花,加强点火源管控。
4.J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
(1)依法持有《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6)建立安全培训制度。
(7)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并建立下井档案。
(8)煤矿企业必须配备满足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
(9)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严禁将煤矿企业承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11)制定瓦斯灾害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全监测控制系统,实现平台联网。
(12)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
(13)按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4)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制度。
(15)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定期检测、校验,保证正常运转使用。
(16)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7)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
5.J煤矿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2)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3)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4)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6)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