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清单计价的某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的综合单价为320元,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265元,该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为5%,结算时,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比清单量增加了18%,且合同未确定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则综合单价的处理方式是( )。
上浮18%
下调5%
调整为292.5元
可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