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采用清单计价的某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300元,该工程投标报价总的下浮率为5%,结算时,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了16%,且合同未确定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则对该综合单价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调整为257元
调整为282.63元
不做任何调整
调整为3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