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当实际工程量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的方法是( )。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高
减少后整体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低
减少约定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低
减少约定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