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有(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监理人员营私处理舞弊、收受贿赂
为所监理项目指定的承包商
失职造成投资增加或工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