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范围承担监理任务,( )。
禁止监理单位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允许其他单位以挂靠形式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允许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允许通过合法的形式以其他监理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