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④为D工作、③→⑤为F工作、④→⑤为E工作。

关键工作为A、B、C、E、G工作。网络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2>.发包人的义务:提供施工场地、组织设计交底;承包人的义务: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开工报审表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3>.事件一中D工作,计划工作时间为150天,总时差为25天,而D工作的实际完成时间为175天,对计划工期没有影响。
事件二中的C工作计划应在2017年4月25日完成,与实际完成日期相差5天,C工作为关键工作,故工期将推迟5天。
该项目的实际完成日期为2017年7月5日。
<4>.2017年2月末计划完成累计工程量为400万元,实际完成累计工程量392万元,总工程量(签约合同价)为800万元,实际拖欠累计工程量占总工程量的1%。
最终支付工程总价款是8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