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绩的类似性包括功能、结构、规模、造价等方面。
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资料有: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的复印件。
2.填报的工程数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A施工单位生产用房;B施工单位生活用房;C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生活用房;D备注(支付时间及金额)
3.不妥的条款有:
①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施工不允许有劳务作业分包;
②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包含劳务、材料、机械的简单土方工程委托劳务作业单位施工;
⑥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劳务作业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
4.属于承包人义务的有:①组织单元工程质量评定;③提出变更建议书;⑥测设施工控制网;⑦保持项目经理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