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
理由:建设单位被警告后仍未能提供施工许可,业主和施工方均应受停工和罚款处理。
2.业主未能提供施工许可的原因包括:
①业主改扩建未被许可;
②该项目设有批准的勘探报告;
③设计不合法且未被批准;
④施工条件不足,如缺井筒检查钻等。
3.造成井筒施工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①地质资料与水文地质资料不清,没有符合要求的井筒检查钻孔地质勘探资料;
②施工单位未按照“有疑必探”的原则处理井筒施工工作;
③对含水层位置和涌水量情况不清楚,未采用堵水的方法来保证施工质量;
④施工中对涌水情况没有应急准备,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防治水的措施不力。
4.施工单位应要求业主补充提供的地质资料具体包括:
①巷道情况,如巷道顶、底板岩层性质,围岩分布等;
②断层资料,如断层具体位置、倾斜角度、断层性质、落差大小、上下岩层分布等;
③巷道岩层渗涌水情况,如含水层位置、渗漏水点位置、涌水大小、与断层导通情况等;
④老窑情况,如分布位置、开采时间、开采范围、含水状况、周围含水层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