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先由乙补足100万元出资;乙不能补足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0.5分)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问题(2)甲、乙、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0.5分)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1.5分)
问题(3)公司最晚于2021年3月2日前完成第一次利润分配。(0.5分)根据规定,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本题中,决议未规定分配时间,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超过1年,因此应当自2020年3月2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即最晚时间为2021年3月2日前。(1.5分)
(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