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丁公司不享有留置权。根据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之动产是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之一。在本题中,丁公司是上门调试、检测,并不占有甲公司的供暖设备,不享有留置权。
2.乙公司的顺位在前。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 10 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留置权人除外。
3.乙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