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问答题 (2022年真题)2021年1月10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4月10日。乙公司财务人员张某因工作失误而丢失该张汇票。张某因担心受到处分,并未将该情况报告乙公司。
2021年1月15日,赵某捡到该汇票,伪造乙公司签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还赵某欠丙公司的贷款。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赵某拟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丁公司为保证人,经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并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
2021年2月10日,丙公司为支付贷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
2021年4月11日,戊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以此为由拒绝付款。戊公司随后向丙公司追索,丙公司发现汇票上的金额被变造,变造前的金额为80000元,变造后的金额180000元,且无法辨别丙公司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丙公司仅愿意按照80000元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在该汇票上的签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以乙公司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丙公司仅愿意按照80000元承担票据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该是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并加上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本题中,在签章时仅加盖丁公司财务专用章,而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
2.不符合。?依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本题中,虽然乙公司签章被伪造,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的签章,所以甲仍然要承担票据责任,不得为此为由拒绝付款。
3.符合法律规定。依据规定,无法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丙无法辨别其签章时间与汇票变造时间的先后,则视同在变造前签章,变造前的金额为80000元,?所以丙公司按此金额承担票据责任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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