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公司作为福利发放的自产洗衣机应确认收入。(0.5分) 理由: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0.5分)
借:生产成本 (60×0.8×1.13)54.24
销售费用 (15×0.8×1.13)13.56
管理费用 (25×0.8×1.13)22.6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8×1.13)90.4(1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8×1.13)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8)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8×13%)10.4(0.5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贷:库存商品 (100×0.4)40(0.5分)
(2)
甲公司作为福利发放的笔记本电脑不应确认收入。(0.5分) 理由:企业以其外购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没有交易价格,因此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0.5分)
借:生产成本 (30×0.8)24
销售费用 (8×0.8)6.4
管理费用 (12×0.8)9.6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0×0.8)40(1分)
借:库存商品 (50×0.8/1.13)35.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60
贷:银行存款 40(0.5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0×0.8)40
贷:库存商品 35.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60(0.5分)
(3)
甲公司管理层按照利润分享计划可以分享利润60万元[(5 600-5 000)×10%]作为其额外的薪酬,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60
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60(2分)
(4)
确认辞退福利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1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 20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