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 即补价20 万元。对丙公司而言,收到的补价20 万元÷换出资产账面价值120 万元=16.7%<25%。
因此,该项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丁公司的情况也类似。
由于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丙、丁公司换入资产的成本均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2)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固定资产清理 120
累计折旧 330
贷: 固定资产一一专有设备 450
借: 长期股权投资 100(倒挤)
银行存款 2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
丁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专有设备 110(倒挤)
贷:长期股权投资 90
银行存款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