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应当确认所售产品的收入并结转有关成本。
理由:甲公司对于2021年推出的以旧换新政策下的产品销售,考虑到有关价款已取得、未来黄金价格在上涨的趋势下,发生以旧换新的机率相对较小,同时有关销售政策规定未来换取新产品的价格若低于原所售产品价格不退还差价等因素,可以认为所售产品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满足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
贷:库存商品3500
(2)甲公司获得政府的补助款用于补偿生产线更新改造发生的支出,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21年3月1日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7000
累计折旧13000
贷:固定资产20000
更新改造
借:营业外支出600
贷:在建工程600
借:在建工程18400
贷:银行存款18400
2021年12月25日
借:银行存款6000
贷:递延收益6000
2021年12月30日更新改造完成
借:固定资产24800
贷:在建工程24800
借:递延收益6000
贷:固定资产6000
(3)甲公司获得政府的补助款用于补偿甲公司引进与研发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技术人才的支出,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属于对以后期间发生支出的补偿。
2021年1月2日
借:银行存款600
贷:递延收益600
2021年年末
借:递延收益200
贷:管理费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