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加筹资后的年息税前利润=8000×(1-40%)-2000=2800(万元)。
(2)A方案每股收益=(2800-180)×(1-25%)/(1000+500)=1.31。
B方案每股收益=(2800-180-4000×8%)×(1-25%)/1000=1.73。
(3)令两种筹资方案的每股收益无差别点为EBIT,则:
(EBIT-180)×(1-25%)/1500=(EBIT-180-4000×8%)×(1-25%)/1000
求得:EBIT=1140,因为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息税前利润是1140万元,而甲公司息税前利润能达到2800万元,所以使用B方案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