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变信用政策前的应收账款机会成本=3000/360×30×50%×10%=12.5(万元)
改变信用政策后的应收账款机会成本=3600/360×36×50%×10%=18(万元)
采用新信用政策增加的应收账款机会成本=18-12.5=5.5(万元)
(2)
采用新的信用政策后增加的坏账损失=3600×0.3%-3000×0.2%=4.8(万元)
采用新的信用政策后增加的现金折扣成本=3600×0.5%=18(万元)
(3)
采用新的信用政策后增加的边际贡献=(3600-3000)×(1-50%)=300(万元)
(4)
采用新的信用政策后增加的损益=300-(5.5+4.8+18)=271.7(万元)
改变信用政策合理,因为改变信用政策后增加的损益大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