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渝建安发[2013]28 号)规定,凡获得市级
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工程项目,工程办理结算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中的
"专项费用"按相应合格标准增加( )。
25%
30%
35%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