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暨形象品质提升标准(试行)》渝
建安发[2018]36 号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区域易产生扬尘时应湿法作
业。基坑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 )m,设置于临边防护架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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