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