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详细的书面变更请求报告,收到报告后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并要求,设计单位出具新的设计变更后,签发正式的变更通知单。可采用的加强措施是增加钢筋网和喷混凝土,采用锚网喷支护,局部增设锚索。
这些加强支护的作用是封闭岩面,避免碎石脱落,提高围岩整体性,及其稳定性。
2.理由是: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合,井壁支护形式改变,费用增加。
施工单位可根据新的支护方法,计算该新的支护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给出相应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索赔。
3.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后的14d内,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确认。
4.井筒延深40m,工程量增加在10%以内,执行原合同已有类似工程的综合单价;延深井筒,需要改装提升悬吊设施,应补偿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