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3-4-6-7-8-9-11-12;
(2)5天;
2.(1)发包人提供的基准线不准确,造成的费用3万,工期5天;
(2)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基准点,基准线及水准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1)按照变更约定程序处理;
(2)费用要求合理,因为不利物质条件属于非承包人的原因,故承包人有权要求要用费用增加;
2)工期要求不合理,因为“土石方开挖及垫层Ⅲ”总时差TF=5天,索赔工期为20-5=15天;
4.(1)57.14万元;截止10月预付款扣回:522.86万元,11月:4820+442=5262>5800×90%,故预付款的扣回:5800×10%-522.86=57.14万元;
(2)384.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