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可以分包;
(2)理由: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降水和土方开挖不是主体结构工程,因此可以分包。
2.底板→池壁、隔墙→顶板
3.基坑最小开挖深度:0.000-(-2.750)+0.3+0.15=3.2m
顶板支架高度:5.850-0.2-(-2.750)=8.4m
4.(1)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2)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不需要专家论证,原因是基坑深度为3.2m,未超过5m。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需要专家论证,原因是搭设高度为8.4m,在8m以上。
5.(1)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mm。(《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整改措施:将壁厚不足的钢管退场处理,不得继续使用,重新进场壁厚符合规范要求的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