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事件1,“堤防土方填筑”的施工时段为2013年4月11日到5月1 5日,“防洪闸混凝土浇筑”的施工时段为2013年2月11日至4月10日,因工程在主体工程施工期前完工,故该计划满足安全度汛要求。
2.事件二中,承包人更换项目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3.承包人直接与供货方办理交货验收手续、自行启用封存的专用工器具不妥,理由: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验收。在泵站安装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工程启用封存的工器具。
4.最迟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金额是20.25万元。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5.还应包括以下资料:
(1)完工结算合同总价;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