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下列单位存在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不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的参建单位是(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