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不妥之处一:为数据接口统一的需要,投标人应购买并使用该平台配套的投标报价专用软件编制投标报价。
理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技术和数据接口配套为由,要求潜在投标人购买指定的工具软件。
不妥之处一: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
理由: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不妥之处二:规定投标人获本工程所在省的省级工程奖项的,评标赋2分,否则不得分。
理由: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行为。
(2)不妥之处二:投标人采取投诉方式不妥当。
理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投诉。
2. A:分类分项工程;B:金属结构设备安装;C:临时工程;D:安全生产费用;
3. 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15986600×3%=479598.00元。
4.
(1)施工单位甲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
(2)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 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