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要点】我国现行《民法典》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主要作了如下规定:
(1)夫妻的姓名权。《民法典》第105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的人身自由权。《民法典》第1057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3)夫妻对抚育未成年子女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4)夫妻的相互忠实义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如果因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评注】应熟记并理解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间人身关系具体内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