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简答题:2017年,甲公司有关商品销售业务如下:
(1)2月12日,销售一批商品给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额为80000元,商品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A公司,货款尚未收到。2月20日,A公司在验收该批商品时发现商品质量未达到合同标准,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按规定,发生的销售折让允许抵减当期增值税税额。
(2)2月25日,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6000元。收到一张面值116000元,期限1个月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
(3)3月25日,B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票款。
(4)4月20日,收到A公司货款存入银行。
要求:
(1)编制2月12日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2)编制2月20日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分录。
(3)编制2月25日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4)编制3月25日B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的会计分录。
(5)编制4月20日收到A公司货款的会计分录。
肌?

正确答案
(1)借:应收账款5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
(2)借:主营业务收入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0
  货:应收账款29000
(3)借:应收票据1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0
(4)借:应收账款116000
  贷:应收票据116000
(5)借:银行存款551000
  贷:应收账款5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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