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简答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甲企业外购一批原材料,共支付卖方价税合计金额90.4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当月,甲企业以外购的这批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并全部销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已知原材料和产成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通过。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当期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13—10.4=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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