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燃煤——易燃(自燃)物质,易发生火灾。 (2)柴油——易燃液体,易发生火灾。
(3)煤气——易燃气体,易发生火灾。
(4)氧化铝、灰渣——过热遇水易发生物理性爆炸。
(5)液氨——泄漏后氨气易发生爆炸。
(6)硫酸铵、硫酸——强氧化性物质。
2.(1)电梯——主办公楼2部。
(2)锅炉——130t/h燃煤锅炉3台。
(3)压力管道——蒸汽管道、工艺物料输送管道、热力管网。
(4)压力容器——储气容器、熔盐加热工艺。
(5)场内机动车——工艺间物料输送使用的机动车辆。
3.(1)火灾——堆煤场、油泵房、点火泵房、溶盐加热站等。
(2)其他爆炸——除灰系统(粉尘爆炸)、热力管网(管道爆炸)。
(3)坍塌——堆煤场。
(4)高处坠落——主厂房系统及设备等检修。
(5)淹溺——除盐水站。
(6)触电——各种电气设备。
(7)机械伤害——系统中使用的各种机械。
(8)窒息和中毒——氨法脱硫系统、热力管网气体。
(9)车辆伤害——机动车辆。
(10)灼烫——溶盐加热站、热力管网等。
(11)其他伤害——摔伤、崴脚。
4.重大事故隐患Ⅰ、Ⅱ均由N厂整改。
(1)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防控的主体。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本单位事故隐患。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方、承租方的隐患排查负有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
5.(1)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落实。
(3)建立健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举报等隐患排查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5)坚强相关方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6)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隐患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