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以上场景,对该事故的责任者具体分析如下:
(1)副厂长、党总支委员李某缺乏对铝粉爆炸性的认识,没有采取防止铝粉爆炸的安全措施,对这起事故应负直接责任及主要责任。
(2)厂长、党总支副书记李某是全厂安全第一责任者,对这起事故应负领导责任。
(3)党总支书记刘某和副厂长韩某、私方副厂长穆某、市日用机械工业公司副经理宋某对这起事故应负一定的责任。
2.针对该类事故,可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全厂干部及职工对安全的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加强教育培训,学习铝粉爆炸机理,掌握防止铝粉爆炸的安全技术;
(3)制定防止铝粉爆炸的预防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5)增加安全资金投入,确保厂房建筑及安全设施实用有效;
(6)厂房建筑设计及通风吸尘等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