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火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9人死亡,49人受伤。该火炮厂是村办集体企业,由村民陈某任厂长,实行承包经营,实际上是由陈某与村民杨某合伙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亏损,陈某向杨某提出不再合伙经营,杨某同意,并提出修改合同,在合同上明确杨某也是承包人。于是,二人找到村领导,村领导明确表态,对杨某要求经营火炮厂的要求给予否定,理由是杨某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和职称,不能让其办分厂。
  但陈、杨二人私下商定以一个厂的名义,分成两组各自独立生产经营,自负盈亏,在未经任何部门、任何人检查验收的情况下,将厂房分为两部分,进行生产。由于厂房分割后,空间狭小,厂房内切引、插引等危险工序与封底、封面、编序等一般工序混于同一厂棚内。当时,农忙季节已过,要求来厂干活的村民很多,陈、杨二人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外业务上,陈将厂内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妻主管,杨则将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女儿负责。
  这二人均是一般农家妇女,未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开始二人还简单地给新来工人强调火炮安全生产的一般常识,然后安排上岗,后来连简单的要求都不强调就安排工人上岗。事故发生当天,切引工龙某在工作台上垫上木板,用菜刀将引线切成小把,供插引工领去插引。因当时来做工的人较多,切好的引线不够用,龙某就用另一名工人切过油蜡纸的菜刀和垫板,肩上搭着引线。在工棚内、插引区来回走动,随意切引线,当龙某在工棚南段东端切引线时,发生燃烧,引起待插引火炮发生爆炸,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调查组成员包括哪些部门?
  2.龙某负何种性质的责任?依据是什么?
  3.按伤亡人数划分,该起事故属于哪种类型?
  4.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
  5.如何采取措施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正确答案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2.龙某在这起事故中应负直接责任。依据是龙某使用其他工人刚切过油蜡纸而又不锋利的菜刀,在插引工中流动切引,致使切燃引线,引发了爆炸事故。
3.该起事故造成39人死亡,属于特别重大事故。
4.火炮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上岗作业的工人未经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事危险作业时违反作业工序的有关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5.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1)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该火炮厂违规生产,因此应对烟花炮竹行业进行整顿,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经整顿仍不能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应坚决予以关停。
  (2)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对查出的问题要保证整改的落实到位。
  (3)生产企业应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从事危险品的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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