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其他伤害等。
2.(1)属于:责任事故。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有: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纸不完整,应先有图再施工。
(2)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和指导错误:没有严格执行检查制度。
(3)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
(4)劳动安排不合理:施工过程中多台施工机械集中作业荷载太大。
(5)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6)其他。
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