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建筑,同一时间火灾起数按1起确定。消防用水最大流量应分别计算不同防护区(或防护对象)室内、外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确定,比较后取大值。
1)综合楼地上部分发生火灾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40L/s(体积大于5万)。地上部分室内消防用水设计流量如下:
①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为30L/s。
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为30L/s。
③智能消防水炮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为25L/s。
④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为40L/s。
⑤防火分隔水幕系统设计流量为30L/s。
⑦防护冷却水幕系统设计流量为25L/s。
自动灭火系统取上述②、③、④中的最大值,即40L/s。
由于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同在一个防火分区,需要同时动作,所以用水量需要叠加计算。综合楼地上部分消防用水最大流量为40(室外)+40(自喷max)+30(室内)+25(防护冷却)+30(防火分隔)=165L/s。
2)综合楼地下部分发生火灾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0L/s,室内部分消防用水量如下:
①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10L/s。
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40L/s。
综合楼地下部分的消防用水最大流量为20+10+40=70L/s。
民用建筑,同一时间火灾起数按1起确定,即消防用水量取综合楼地上部分最大消防用水量和地下部分最大消防用水量中的大值。故该综合楼的消防用水最大流量应取地上部分的消防用水最大流量,即165L/s。
2.由于地上部分的消防用水量大于地下部分的消防用水量,故直接计算综合楼地上部分的消防用水量即可。综合楼地上部分发生火灾时,由于室外消火栓由市政管网保证,且是两路供水,故消防水池无需计算室外消火栓部分的储水量。综合楼室内部分消防用水量如下:
①室内消火栓系统:(30-5)×3×3.6=270m3。
②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0×1×3.6=144m3。
③防火分隔水幕系统:30×3×3.6=324m3。
④防护冷却水幕系统:25×2×3.6=180m3。
综合楼地上部分的消防用水量为270+144+324+180=918m3。
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水量,该综合楼消防水池的最小有效容积应为918-60×3=738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