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
(1)“施工单位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不妥;
(2)“供施工单位参考使用”不妥;
(3)“检验如果不合格,工期应予顺延”不妥;
(4)“业主方工程师代表按施工单位要求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不妥。
2.针对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改正:
(1)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应承担非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或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也不应免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2)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的依据。
(3)工期不予顺延。
(4)业主方工程师代表应按设计图纸对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
3.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
( 1 )施工技术交底是有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内容,交底应在开工前进行,并贯穿施工全过程。施工技术交底有: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施工方案交底,设计变更交底等。
(2 )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工艺与方法、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及其他要求等。
(3)机电安装工程技术交底的重点:设备构件的吊装;焊接工艺与操作要点;调试与试运行;大型设备基础埋件、构件的安装;隐蔽工程的施工要点;管道的清洗、试验及试压等。
(4) 安全技术交底要点是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项目提出技术性的安全措施。其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大件物品的起重与运输、高空作业、地下作业、大型设备的试运行以及其他高风险的作业等。
( 5 )技术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签字,接受交底人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交底资料和记录应由交底人或资料员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进行归档。
4.管道安装前现场应具备条件是:
(1)与管道有关的土建工程经检查合格,满足安装要求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临时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已满足安装施工要求。
(2)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己找正合格、固定完毕,标高、中心线、管口方位符合设计要求。
(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等已检验合格。
(4)管子、管件、阀门等内部已清理干净,无杂物,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5)在管道安装前完成有关工序。